■宝安区刻章申请
一、企业第一次刻章需备资料(包括个体、有限责任公司、个人独资、三来一补)
1.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2. 法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3. 申请书一份,附印章样模
4.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二、外资企业第一次印章需备资料
1.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、复印件
2. 法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3. 外商投资局原件、复印件
4.申请书一份(与章程上法人签名一致)
5. 委托书一份(与申请书章程上法人签名一致)
三、其它部门章
1. 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、复印件
2. 申请书一份(加盖单位公章)
3.若发票章需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合同章带银行基本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;人事专用章带人事 立户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;报关章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
4. 其它相关资料(所要刻制印章相关资料,限制项目须持相关批文及许可证原件、复印件)
四、单位变更与更换旧章需携带
1. 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2. 变更通知书原件、复印件(更换印章不需要)
3. 申请书一份,加盖公章
4. 旧章(变更单位需交回所有旧章)
5.在更换印章前,必须到开户银行办理更换印鉴卡的手续
6. 2003年5月份以前成立的公司需刻章登记卡
五、遗失印章需备资料
1. 登报遗失声明(深圳商报、深圳特区报、法制报等市级报纸)
2. 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3. 申请书一份,法人签名
4. 授权委托书一份,法人签名
5. 派出所报案证明
六、新办企业一个月内办理刻制印章事宜